莆田市城厢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厢区道路卫生保洁和垃圾清运购买社会服务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莆田市 采购公告 2024-06-28 02:02

项目概况

城厢区道路卫生保洁和垃圾清运购买社会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莆田龙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厢区建锈路221号20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TLX20240520

项目名称:城厢区道路卫生保洁和垃圾清运购买社会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8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 包

品目号

品目名称

技术规格及要求

数量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

1

城厢区道路卫生保洁和垃圾清运购买社会服务项目

  详见邀请招标文件

1项

其他未列明行业

合同签订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约《采购合同》。

供货期:3年。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邀请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邀请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受邀请的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可不需此件),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代表完整的身份证(正面、背面)复印件; 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响应人,提供上一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有资质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响应人,提供该半年度或其中任一季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响应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帐户信息证明文件); 1.2.2、响应人缴纳近六个月内任一个月【自本项目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前六个月(不含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应纳税款的证明(银行缴税付款凭证复印件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1.2.3、响应人缴纳近六个月内任一个月【自本项目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前六个月(不含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社会保险费的证明【从社保窗口或从社保系统或其他缴费系统中打印的有有盖章(含电子章)或有二维码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备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1.4、响应人、响应人法定代表人、响应代表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以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倒计时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精神,磋商小组在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截止后,评审工作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两个网站查询、打印响应人的相应信用记录,若发现响应人参加本采购活动近三年内(以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倒计时间)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其资格审查不合格:(1)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2)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惩戒期限未满的;(3)存在属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重大违法记录”情形的【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是指罚款金额达到《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权利的罚款额度)】。2.2、响应人、响应人法定代表人、响应人代表在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以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倒计时间)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2.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7日  至 2024年07月1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莆田龙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厢区建锈路221号201#)

方式:上门或邮寄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莆田龙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厢区建锈路221号20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莆田市城厢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联系方式:覃少杰 电 话:135994855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莆田龙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建绣路221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 0594-26828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0594-2682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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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马蜂盯标网 】
【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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