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市城乡社会福利供养中心2024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公告 2024-07-02 22:29

项目概况

喀什市城乡社会福利供养中心2024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3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YZ-(GK)-2024-015

项目名称:喀什市城乡社会福利供养中心2024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52089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喀什市城乡社会福利供养中心2024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数量:12900000
   预算金额(元):252089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一批食堂食材,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一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
(3)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投标人在①“信用中国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②“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④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尚在处罚期内)(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投标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6)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缴费凭证;(投标人单位近三个月内的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明细表);
(7)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的完税证明(非社保缴纳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或零申报报表;
(8)提供针对本次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人员承诺、车辆承诺、库房场地承诺;(以上承诺均为真实有效)
(9)提供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新成立公司需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
(10)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被列入失信、重大违法失信主体案件、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书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3日2024年07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3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3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4、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喀什市城乡社会福利供养中心

地 址:喀什市民生路28号

联系方式:157299718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凌一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明宇广场1幢15层B01号

联系方式:199992543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姣姣

电 话:19999254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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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新疆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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